前日,區委常委、紀委書記魏祖民帶領區紀委有關負責人到區委農辦、區農業局專題調研農村集體“三資”(資金、資產、資源)監管工作,要求圍繞“提高標準、提升水平、提效問責、提升擴面”,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工作。
近年來,余杭積極創新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機制,健全“三資”管理體系,推行“錢賬雙代理”,強化財務審計監督,試行條形碼和信息化管理,創新財務公開模式,有效促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,推動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,為創建和諧穩定的新農村夯實了基礎。2011年,區委農辦、區農業局將進一步推行做好村級集體資金鎮代理、村(社區)集體“三資”信息化和條形碼管理、村級組織換屆前資產審核和村干部離任審計、農經統計分析等工作。
魏祖民充分肯定區委農辦、區農業局近年來在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方面所做的工作,對強化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提出四點要求:一是組織架構要提高標準。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人員一定要足額配備,并注重提高人員的專業性,保持隊伍相對穩定;二是管理模式要提升水平。條形碼管理僅僅是“三資”管理的一個技術環節,要加強協調監督,提升管理水平,實現動態、遞進式監管;三是“三年輪審”要提效問責。在實施過程中,要實現查、糾、責同步推進;四是監管力度要提速擴面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加快推進村級集體資金鎮代理和集體“三資”條形碼管理試點擴面工作。